中新社南宁1月10日电(林浩 陈景光 孙晓梅)广西南宁市中级法院10日对广西有史以来查获偷逃税款最高的成品油走私案进行宣判,王武、李华喜等8人因走私柴油47399.9吨、偷逃税款1.19亿元人民币被判缓刑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,并处罚金共1.29亿元。该案也是中国海关总署缉私局挂牌督办的案件。
南宁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,2011年2月,王武、周家成、李华喜等人见有利可图,便组成一家“大公司”合伙走私柴油,并约定利润平分、风险共担。“公司”成立后,王武向越南人购买柴油,通过铺设在广西防城港市中越界河中的输油管,将柴油从越南抽到中国境内。
为了保证“货物”通行,“大公司”除走私柴油外,买通沿路执法部门人员,帮助其他走私柴油者“买单”,每车每次收费5000元。
2011年6月,蒙雪清与其姐蒙某某共同出资成立武鸣县世荣科贸有限公司,并在南宁至武鸣高速公路伊岭岩出口附近建立临时油库,允许周家成在其油库过驳及存放柴油,并购买了部分柴油。同年,11月28日,蒙雪清经办案人员电话动员,主动向南宁海关缉私局投案。
该团伙走私的柴油在南宁销售很通畅,一些民营加油站都曾购买过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王武、李华喜等8人违反海关管理规定,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柴油入境,偷逃税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均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。其中,法院一审判处王武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;周家成有期徒刑14年,剥夺政治权利4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;李华喜有期徒刑13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,并处罚金900万元;蒙雪清有期徒刑7年,并处罚金500万元。
另外,扣押在广西钦州海关缉私局、南宁海关缉私局的作案工具汽车一辆、手机及笔记本一批,依法予以收缴;所扣押的走私柴油54.76吨,在王武处扣押的走私犯罪非法所得183万元等钱款,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(完)
(原标题:广西最大走私成品油案宣判 团伙遭罚金1.29亿元)